眉食药监党组〔2016〕12号
中共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
关于刘晓军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区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局机关各科室,局直属各事业单位:
经局党组2016年5月3日会议研究,决定:
曾燕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;
刘晓军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(试用期一年);
黄珂琦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;
赵耀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(保留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);
杨轶同志任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(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
曾燕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(综合协调科)主任职务;
刘晓军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(综合协调科)副主任职务;
黄珂琦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(综合协调科)副主任职务。
中共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
2016年5月12日